近日,《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》获审查批准。《条例》共26条,主要包含传统名茶的定义、茶文化发展、品牌保护等。《条例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
目前,黄山市共有茶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个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4项。近年来,该市着力推进茶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,实现了茶农增收、茶企增效、茶区繁荣。但也存在资源保护偏弱、生产标准化程度偏低、假冒黄山传统名茶屡禁不止等问题。因此,制定《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在黄山市传统名茶的定义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是指制作技艺被列入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》的黄山毛峰、祁门红茶、太平猴魁。该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名茶的保护和管理,可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《条例》还从茶文化宣传推广、旧址保护、非遗技艺传承传播、人才培养等角度作出了相关规定。例如: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、展馆、酒店等场所宣传、展示、推广茶文化;对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茶园、茶道、茶碑、茶厂、茶号等开展调查和登记,建立保护名录;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、传承、传播、创新发展等。
在加强黄山传统名茶品牌的建设和保护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实行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制度,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。同时,依托黄山传统名茶数字化管理平台,实现黄山传统名茶种植、采摘、加工、包装、销售等全流程数字化、可追溯管理,为消费者提供年份、产地、茶树品种和鲜叶采摘、加工等更多的产品信息和服务。
来源:黄山市人民政府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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