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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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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传说会员
      黑凤梨
      靓号:10000

      尊敬的网友,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,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,现答复如下:

      2020年4月,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皖农合〔2020〕38号)文件规定,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:

      1.因结婚等原因,确需建房分户,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;

      2.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;

      3.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,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;

      4.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,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;

      5.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  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!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与市农业农村局改革与合作科具体联系;联系电话:0559—2320221。



      来源:12345热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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